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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2日   来源: 水资源处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8年全省总降水量为902.04亿立方米,平均降水深619.9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8.6%,比上年少4.2%。

  年内分配

  2008年1-4月,全省平均降水量51.4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8.3%,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12.1%;5-8月,全省平均降水量为501.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80.8%,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1.1%;9-12月,全省平均降水量为67.5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0.9%,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45.7%。

  地区分布

  从流域分布看,东辽河、辽河柳河口以上和辽河柳河口以下流域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多,其中东辽河降水量为751.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9.5%;辽河柳河口以上降水量为629.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5%;辽河柳河口以下降水量为578.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9%。其他各流域降水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其中,比多年平均值偏少程度最高的是西辽河,降水量为351.5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8.1%;其次是沿黄渤海东部诸河,降水量为630.2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7.7%;鸭绿江浑江口以下、沿渤海西部诸河和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降水量分别为903.5毫米、472.6毫米和668.7毫米,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少13.6%、11.1%和10.5%;滦河山区、浑河和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降水量分别为522.2毫米、677.9毫米和687.6毫米,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少7.7%、7.5%和7.2%;鸭绿江浑江口以上降水量为873.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5.2%。

  从行政区分布看,除锦州市和铁岭市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稍多外,其余各市都比多年平均值少。锦州市降水量614.4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9.0%;铁岭市降水量719.2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8.4%。盘锦市降水量为614.0毫米,与多年平均值持平。沈阳市和阜新市降水量分别为588.6毫米和468.2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分别少1.7%和2.7%。辽阳市、鞍山市和本溪市降水量分别为674.0毫米、715.3毫米和779.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依次别少7.0%、7.6%和9.0%。葫芦岛、抚顺市和丹东市降水量分别为538.6毫米、697.0毫米和878.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分别少10.4%、10.7%和14.7%。营口市、朝阳市和大连市降水量分别为575.1毫米、389.5毫米和562.2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分别少17.1%、19.3%和19.8%。

  (二)地表水资源

  1、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量是指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2008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26.83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55.9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5.0%,比上一年少2.2%。除东辽河比多年平均值多4.9%以外,其他各流域分区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其中比多年平均值偏少程度最多的流域是滦河山区,少58.9%;其次是沿渤海西部诸河、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和西辽河,依次比多年平均值少47.9%、34.3%和30.5%;辽河柳河口以下、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辽河柳河口以上、鸭绿江浑江口以下和浑河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少29.2%、20.9%、17.8%、17.3%和16.8%;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和鸭绿江浑江口以上比多年平均值少10.1%和5.2%。

  按行政分区分析,全省14个行政市的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全部偏少。其中比多年平均值少40%以上的城市有葫芦岛、朝阳和大连;比多年平均值少20%以上的有6个城市:营口、阜新、锦州、盘锦、抚顺和辽阳;比多年平均值少20%以下的城市是鞍山、本溪、沈阳和铁岭。

  2008年全省部分河道出现断流。辽河支流柳河新民水文站持续最长断流108天,全年累计断流217天;绕阳河王回窝堡站持续最长断流时间198天,全年累计断流264天。

  2、出入境水量  流入我省境内的河流主要有内蒙古、吉林的西辽河、东辽河、柳河、浑江、大凌河支流;我省出境河流包括流出到河北、内蒙古、吉林的青龙河、老哈河在建平县部分的支流、东辽河在西丰县的支流和辉发河在清源县的支流;在我省入海的河流有辽河、浑太河及沿海诸河;入国际河流的主要有鸭绿江流域的浑江、叆河、蒲石河等河流。

  2008年全省入境水量31.3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3.20亿立方米。其中,浑江口以上入境水量24.5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29亿立方米;辽河干流柳河口以上入境水量6.4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1.46亿立方米;沿渤海西部诸河入境水量0.3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46亿立方米。2008年全省出境水量201.9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5.40亿立方米。其中,出省水量2.2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14亿立方米。入海水量102.8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87.71亿立方米。入国际界河水量96.9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少15.55亿立方米。

  3、大型水库蓄水量  2008年末,全省25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56.26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59.37亿立方米减少3.11亿立方米,扣除死库容后的蓄水量为50.26亿立方米,比总兴利库容少26.74亿立方米。其中省属八大水库年末蓄水总量39.53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41.76亿立方米少2.23亿立方米,扣除死库容后的蓄水量为35.51亿立方米,比总兴利库容少20.99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资源

  1、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地下水体(含水层重力水)的动态水量。2008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105.4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5.4%。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47.07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64.65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6.27亿立方米。

  2、地下水动态  2008年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总体呈现平稳略升态势,相对上年地下水存储量增加4.95亿立方米。地下水位上升区(地下水位上升超过0.5米):主要分布于辽宁中部平原的北宁市、黑山县大部、新民市西北部、昌图县中东部、鞍山市区、台安县南部以及海城、辽中、灯塔的局部地区,总面积为6636平方公里,占整个平原区的24.2%;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84米,存储量增加3.32亿立方米。地下水位下降区(地下水位下降超过0.5米)有二个区域:其一,零星分布于辽宁中部平原的彰武县、灯塔市、铁法市和铁岭清河区的少部分地区,区域面积为371平方公里,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1.4%,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9米,存储量减少0.24亿立方米;其二,沿黄渤海东岸诸河平原区,区域面积为676平方公里,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2.5%,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55米,存储量减少0.19亿立方米。相对稳定区(地下水位升降值在0.5米以内)有二个区域:其一,分布于除上升区和下降区以外的辽宁中部平原,区域面积18875平方公里,占整个平原区68.9%,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18米,存储量增加2.17亿立方米;其二,沿渤海西岸平原区,总面积为821平方公里,占整个平原区的3.0%,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23米,存储量减少0.11亿立方米。

  漏斗区 2008年沈阳城区漏斗区域面积比上年略有增加,但漏斗中心地下水位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城区西部漏斗中心面积12.0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00平方公里,漏斗中心埋深18.22米,比上年上升 0.90 米;大东望花地区漏斗中心面积2.7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31平方公里,漏斗中心埋深23.34米,比上年上升0.83米。沈阳城区漏斗面积共14.7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31平方公里。

  2008年辽阳首山漏斗中心位置相对上年向西南方向偏移3.25公里,其漏斗区面积为196.00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41.00平方公里,漏斗中心位置埋深为29.5米。

  海侵区  2008年全省海侵区面积为998.00平方公里,比上年略有增加。其中营口地区88.16平方公里;大连地区515.00平方公里;葫芦岛地区223.78平方公里;锦州地区171.06平方公里。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降水形成的地表、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2008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66.0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2.2%。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26.83亿立方米,山丘区降水入渗补给量47.07亿立方米,平原区降水入渗补给量38.47亿立方米,河川基流量43.44亿立方米,平原区降水入渗补给量形成的河道排泄量2.90亿立方米。

  二、水资源利用

  (一) 取水许可管理

  截止2008年底,全省保有取水许可证1.38万套,许可水量136.81亿立方米,地表水78.19亿立方米,地下水58.62亿立方米。其中工业取水许可证0.60万套,许可水量33.49亿立方米,生活取水许可证0.17万套,许可水量15.42亿立方米,农业取水许可证0.61万套,许可水量87.90亿立方米。

  (二)水资源利用

  1、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2008年全省总供水量142.78亿立方米,比去年减少0.0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 73.59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51.5%;地下水供水量 66.58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46.6%。其它水源供水2.61亿立方米。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36.33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9.94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27.32亿立方米,分别占地表水供水量的49.4%、13.5%和37.1%。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水65.89亿立方米,占99.0%;深层水0.56亿立方米,占0.8%;微咸地下水0.13亿立方米,占0.2%。其它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2.37亿立方米,海水淡化0.03亿立方米。

  2、用水量  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2008年全省总用水量142.78亿立方米,比去年减少0.09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86.1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0.3%;林牧渔畜用水量7.1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0%;工业用水量24.6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7.3 %;城镇公共用水量6.2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4%;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15.9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1.2%;生态环境用水2.6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9%。

  3、耗水量  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2008年全省实际总耗水量92.14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5.0%。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61.12亿立方米,是耗水大户,耗水率71.0%;工业耗水量12.49亿立方米,耗水率51.0%;城镇公共耗水量3.00亿立方米,耗水率48.0%;林牧渔畜耗水量5.58亿立方米,耗水率78.0%;城乡居民生活耗水量8.57亿立方米,耗水率54.0% ;生态环境耗水量1.38亿立方米,耗水率52.0%。

  三、水质概况

  废污水排放量  2008年全省入河(海)排污口废污水排放总量为24.5亿吨,其中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18.9亿吨,直接入海废污水排放量5.6亿吨。入河(海)废污水中辽河1.9亿吨,浑太河13.1亿吨,沿黄渤海东部诸河6.0亿吨,沿渤海西部诸河2.4亿吨,鸭绿江1.1亿吨。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8年全省入河(海)污染物排放总量为96.7万吨,其中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为82.8万吨,直接入海污染物排放量13.9万吨。入河(海)污染物中辽河6.8万吨,浑太河47.0万吨,沿黄渤海东部诸河14.1万吨,沿渤海西部诸河15.7万吨,鸭绿江13.1万吨。主要入河污染物量为:化学需氧量29.0万吨,生化需氧量8.4万吨,氨氮2.9万吨,悬浮物31.9万吨,其它10.8万吨。

  (三)地表水水质

  河流水质  2008年对全省30条河流的58个河段水质进行了监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分析评价,从分析结果看,丰水期水质略好于枯水期水质。

  评价结果:全省枯水期评价河长为2356.1公里,评价情况如下:Ⅰ类河长20公里,占0.8%;Ⅱ类河长645.5公里,占 27.4%;Ⅲ类河长241.6公里,占10.3%;Ⅳ类河长239公里,占10.1%;Ⅴ类河长77公里,占3.3%;劣Ⅴ类河长1133公里,占48.1%。全省丰水期评价河长为2396.1公里,评价情况如下:Ⅰ类河长130公里,占5.4%;Ⅱ类河长469公里,占19.6%;Ⅲ类河长406.1公里,占16.9%;Ⅳ类河长610公里,占25.5%;Ⅴ类河长307公里,占12.8%;劣Ⅴ类河长474公里,占19.8%。

  辽河  干流评价河长362公里,支流(招苏台河、清河、养息牧河)评价河长104.6公里。枯水期:干流通江口~辽中段为劣Ⅴ类水质;支流招苏台河王宝庆段为劣Ⅴ类水质,清河开原段为Ⅲ类水质。丰水期:干流通江口~辽中段除通江口、毓宝台段为Ⅴ类水质外,其它均为Ⅳ类水质;支流招苏台河王宝庆段为劣Ⅴ类水质,清河开原段为Ⅲ类水质,养息牧河小荒地段为劣Ⅴ类水质。

  浑河  干流评价河长288公里,支流(东洲河、李石河)评价河长22公里。枯水期:干流北口前~北杂木段为Ⅲ类水质,大伙房水库段为Ⅱ类水质,抚顺段为Ⅴ类水质,其它均为劣Ⅴ类水质;支流东洲河东洲段和李石河李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丰水期:干流北口前段为Ⅲ类水质,北杂木~大伙房水库段为Ⅱ类水质,抚顺段为Ⅳ类水质,其它均为劣Ⅴ类水质;支流东洲河东洲段为Ⅳ类水质,李石河李石段为劣Ⅴ类水质。

  太子河  干流评价河长398公里,支流(北沙河、海城河)评价河长25公里。枯水期:干流老官砬子段为Ⅱ类水质,本溪段为Ⅲ类水质,辽阳段为Ⅳ类水质,小林子~小姐庙段为劣Ⅴ类水质;支流北沙河前烟台段为劣Ⅴ类水质,海城河海城段为Ⅳ类水质。丰水期:干流老官砬子~本溪段为Ⅱ类水质,辽阳段为Ⅲ类水质,小林子段为Ⅳ类水质,小河口段为Ⅴ类水质,唐马寨段、小姐庙段为劣Ⅴ类水质;支流北沙河前烟台段为劣Ⅴ类水质,海城河海城段为Ⅳ类水质。

  大辽河  评价河长89公里。枯水期和丰水期:三岔河~营口段均为劣Ⅴ类水质。

  绕阳河  评价河长50公里。绕阳河东白城子段枯水期为劣Ⅴ类水质,丰水期为Ⅱ类水质。

  大凌河  干流评价河长302公里,支流评价河长196公里。枯水期:干流沈家洼子~大城子段为劣Ⅴ类水质,朝阳段为Ⅱ类水质,义县段为Ⅳ类水质,凌海段为Ⅴ类水质;支流牤牛河九连洞段为Ⅱ类水质,大凌河西支哈巴气段、第二牤牛河建平段、凉水河子河凉水河子段、西河复兴堡段、细河海州段均为劣Ⅴ类水质。丰水期:干流沈家洼子段为Ⅳ类水质,大城子段为Ⅴ类水质,朝阳段为Ⅱ类水质,义县段、凌海段为Ⅳ类水质;支流牤牛河九连洞段为Ⅲ类水质,西河复兴堡段为Ⅴ类水质,其余各支流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

  小凌河  评价河长105公里。枯水期:上游缸窑口段为Ⅱ类水质,锦州段为劣Ⅴ类水质。丰水期:上游缸窑口段为Ⅲ类水质,锦州段为Ⅴ类水质。

  六股河  评价河长53公里。绥中段枯水期和丰水期均为Ⅱ类水质。

  鸭绿江  干流评价河长59公里,支流评价河长52公里。枯水期:干流荒沟段为Ⅰ类水质,浪头~绸缎岛段为Ⅱ类水质;支流浑江桓仁段,叆河梨树沟段为Ⅱ类水质。丰水期:干流荒沟段为Ⅰ类水质,浪头段~绸缎岛段为Ⅱ类水质;支流浑江桓仁段为Ⅱ类水质,瑗河梨树沟段为Ⅰ类水质。

  沿黄渤海东部诸河  评价河长290.5公里。枯水期:复州河关家屯段为Ⅲ类水质,熊岳河熊岳段为Ⅳ类水质,大清河望宝山段、大洋河沙里寨段为Ⅱ类水质,庄河沙里涂段为Ⅰ类水质,大清河盖县铁路桥段、登沙河登沙河段为劣Ⅴ类水质。丰水期:复州河关家屯段、庄河沙里涂段、登沙河登沙河段为Ⅳ类水质,熊岳河熊岳段、大清河望宝山段为Ⅲ类水质,大清河盖县铁路桥段为劣Ⅴ类水质,大洋河沙里寨段为Ⅰ类水质。

  水库水质  根据2008年碧流河水库和大伙房水库的监测资料,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碧流河水库、大伙房水库均为Ⅴ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在总氮不参与评价的情况下,碧流河水库、大伙房水库均为Ⅱ类水质。

  地下水水质  2008年对我省14市110站地下水井进行了水质监测,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评价,Ⅲ类水质占3.6%,Ⅳ类水质占6.4%,Ⅴ类水质占90.0%。主要超标项目为氯化物、氨氮、铁、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硬度。

  重点水功能区水质   2008年在全省监测的126个重点水功能区中,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水质达到Ⅰ类标准的水功能区占2.4%,Ⅱ类占31.0%,Ⅲ类占18.2%,Ⅳ类占4.0%,Ⅴ类占5.5%,劣Ⅴ类占38.9%,其中劣于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功能区占48.4%。除12个排污控制区不进行达标状况评价外,在114个水功能区中,35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占30.7%,79个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占69.3%;在77个饮用水源区中,有22个水质达标,达标率为28.6%。

  (这三部分不在报纸和网上发布,只在刊印本上印刷)

  四、2009年汛前供需水预测

  根据2008年水资源量状况及2009年上半年来水量预测,推算2009年上半年全省可供水量为89.40亿立方米。其中蓄水工程可供21.08亿立方米, 提水工程可供6.95亿立方米,引水工程可供17.78亿立方米, 地下水可供43.59亿立方米。

  经测算,2009年上半年全省需水量89.3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需水量53.59亿立方米, 林牧渔畜业需水量4.26亿立方米,工业需水量16.58亿立方米,城镇公共需水量3.73亿立方米,居民生活需水量9.59亿立方米,生态环境需水量1.59亿立方米。

  按行政分区进行水量供需平衡分析,全省有6个市存在缺水问题,共缺水1.24亿立方米,主要为农业灌溉缺水。缺水量较多的有大连、沈阳和辽阳三市,分别为0.62亿立方米、0.21立方米和0.20亿立方米。

  五、2008年重要水事

  1、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态势。新开工了大伙房水库输水应急入连、浑河闸改建等建设项目。引白济阜一期工程完成了预处理厂、净水厂主体工程及80.43公里输水管线铺设任务,累计完成工程投资5.46亿元。全省完成河道生态治理面积30万亩。全省60座大中型、174座重点小(I)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陆续开工建设。

  2、农村水利成效显著。全省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683处,解决了1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历时2年的防病改水工程基本完成,使55.39万中、重病区农民喝上了“放心水”。完成了26座排水站的更新改造任务,全年改造改善易涝耕地5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77.2万亩。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3.6万亩。新开工建设水电站14座,新增装机容量4.18万千瓦。

  3、抗旱工作成效明显。去年春季,我省遭受了比较严重的春旱,入秋以后朝阳地区又遭受了比较严重的秋吊。省防办积极组织各地开展抗旱减灾,科学制定供水方案,有效地保证了农业生产用水,为实现全省农业连续5年丰收作出了贡献。

  4、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了工业、生活和部分农业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修订了《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项目。结合换发取水许可证,继续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削减超采区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718万立方米。加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防范,制定了我省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了大凌河流域省(区)际水量分配方案。

  5、水利规划取得新突破。编制了《辽西四市水资源配置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水利专项规划》、《全省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继续推进辽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鸭绿江和浑江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重点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全省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全省抗旱规划、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

  6、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管理保护条例》起草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细化了12部法律、法规、规章所涉及的34个条款的自由裁量权,编制完成了《辽宁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