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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3日   来源: 水资源处

  辽  宁  省  水  资  源  公  报

  辽宁省水利厅发布

  一、水资源量

  2015年,全省降水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均少于多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水库蓄水量有所减少,地下水位呈下降态势。

  (一)降水量

  2015年,全省平均降水量565.0 mm,折合降水总量822.1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6.7%。全年无大的降水过程,春季雨量较充沛,夏秋季雨量严重不足,汛期全省6-9月平均降水量为373.3mm,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26.6%;7-8月主要降水期的平均降水量为216.3mm,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38.4%。2015年夏秋季我省出现了严重的夏伏旱和秋吊。

  年内分配  2015年,全省降水主要集中在5-8月, 5-8月降水量393.7mm,占全年69.7%,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20.5%; 1-4月降水量69.7mm,占全年12.3%,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19.1%;9-12月降水量101.6mm,占全年18.0%,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18.2%。(降水量年内各月分配见图1)

   

  地区分布  从流域分区看,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降水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30%以上的流域是辽河柳河口以下,降水量为372.0mm;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流域有辽河柳河口以上和沿渤海西部诸河,降水量为476.0mm和417.8mm; 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流域有东辽河、浑河、滦河山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和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降水量分别为559.0mm、615.2mm、476.6mm、680.3mm和385.8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流域为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和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降水量分别为685.8mm和696.5mm。

  从行政分区看,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降水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30%以上的是锦州市,降水量为361.1mm;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有盘锦市、沈阳市、葫芦岛市和阜新市,降水量分别为438.8mm、440.7mm、455.3mm和368.6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有铁岭市、大连市、丹东市、朝阳市、抚顺市和辽阳市,降水量分别为541.4mm、585.4mm、875.7mm、412.5mm、691.1mm和651.5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有鞍山市、本溪市和营口市,降水量分别为711.1mm、805.7mm和665.4mm。

  (各市降水量情况见图2)

   

  (二)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量  是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2015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52.05亿m3,折合年径流深104.5mm,比多年平均值少49.7%,受连续两年干旱影响使我省江河来水偏枯。

  从流域分区看,全省流域三级区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60%以上的有滦河山区和沿渤海西部诸河,地表水资源量为0.65亿m3和12.02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50%-60%的有辽河柳河口以下、辽河柳河口以上和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3.32亿m3、11.79亿m3和34.75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0%-50%的流域是东辽河,地表水资源量为0.32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流域有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浑河和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0.75亿m3、16.21亿m3和23.70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0%以下的流域是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地表水资源量为0.80亿m3。

  从行政分区看,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的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70%以上的是锦州市,地表水资源量为2.31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60%-70%的有葫芦岛市、大连市和朝阳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6.08亿m3、11.12 亿m3和5.48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50%-60%的有盘锦市、铁岭市、阜新市和丹东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00亿m3、8.55亿m3、2.15亿m3和41.97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0%-50%的是鞍山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4.32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有本溪市、营口市、抚顺市和沈阳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9.84亿m3、6.13亿m3、19.18亿m3和7.54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0%以下的是辽阳市,地表水资源量为6.38亿m3。

  出入境水量  流入我省境内的河流主要有内蒙古、吉林的西辽河、东辽河、柳河、浑江、大凌河支流。2015年全省入境水量20.80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3.79亿m3。其中,辽河干流柳河口以上入境水量4.16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3.78亿m3;沿渤海西部诸河入境水量0.25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58亿m3。我省出境河流包括流出到河北、内蒙古、吉林的青龙河、老哈河在建平县的支流、东辽河在西丰县的支流和辉发河在清源县的支流。2015年全省出境及入海水量105.59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01.75亿m3。其中,流入其他省份水量1.52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82亿m3;我省入海河流有辽河、浑太河及沿海诸河等,入海水量为58.8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31.68亿m3。

  大型水库蓄水量  2015年,全省26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37.23亿m3,比上年同期少3.67亿m3。其中省属八大水库年末蓄水总量27.19亿m3,比上年同期少2.48亿m3。

  (三)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量  是指地下饱和含水层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量。2015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83.17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3.3%。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46.24亿m3,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43.38亿m3,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6.45亿m3。

  地下水动态  2015年,全省平原区地下水年末存储量比上年减少6.35亿m3,平原区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但缓于上年。相对上年,地下水位下降区(地下水位下降超过0.5 m)主要分布于中部平原区的彰武县西部,新民市部分地区,黑山县北部,北镇市、凌海市大部,昌图县北部,调兵山市大部,康平县、铁岭县、沈阳市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阳市区、辽阳县的部分地区及灯塔市西部,下降区总面积为6927 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25.3%,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83 m,存储量减少3.77亿m3。相对稳定区(地下水位升降值在0.5m以内)具体划分有二个区域:其一,主要分布于中部平原除下降区以外的区域,区域总面积为18955 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69.2%,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19 m,存储量减少2.51亿m3;其二,沿渤海西部诸河平原区,区域总面积821 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3.0%,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49 m,存储量减少0.25亿m3。上升区,沿黄渤海东岸诸河平原区,区域面积为676 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2.5%,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57 m,存储量增加0.18亿m3。

  漏斗区  2015年,辽阳首山漏斗中心位置与上年相同,位于辽阳市首山镇大赵台村,其漏斗区面积为145.80 km2,比上年减少0.30 km2,漏斗中心位置埋深为15.14m,比上年上升2.26 m。

  海侵区  2015年全省海侵区面积为937.48 km2。其中,大连地区573.82km2,营口地区88.60 km2,锦州地区165.85 km2,葫芦岛地区110.21km2。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2015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78.96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7.6%。

  从流域分区看,全省流域三级区水资源总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60%以上的流域有滦河山区和沿渤海西部诸河,水资源总量分别为0.65亿m3和14.10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0-60%的流域有沿黄渤海东部诸河、辽河柳河口以下、辽河柳河口以上和东辽河,水资源总量分别为36.51亿m3、8.38亿m3、21.59亿m3和0.32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0%-40%的流域有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浑河和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水资源总量分别为0.77亿m3、19.21亿m3和28.39亿m3;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比多年平均值少15.5%,水资源总量为0.87亿m3。

  从行政分区看,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的水资源总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60%以上的有4个行政市,分别是大连市、葫芦岛市、朝阳市和锦州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1.41亿m3、7.24亿m3、5.66亿m和5.36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50%-60%的是盘锦市,水资源总量为1.52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0%-50%的有丹东市、铁岭市和阜新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43.47亿m3、12.96亿m3和4.35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有鞍山市、本溪市、抚顺市、沈阳市和营口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7.38亿m3、19.92亿m3、19.38亿m3、15.13亿m3和6.79亿m3;辽阳市比多年平均少25.2%,水资源总量为8.39亿m3。(辽宁省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1)

  二、水资源利用

  供水量  指各种水源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2015年全省总供水量140.75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 78.04亿m3,占55.4%;地下水源供水量58.56亿m3,占41.6%;其它水源供水量4.15亿m3,占3.0%。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47.46亿m3,引水工程供水量13.43亿m3,提水工程供水量17.15亿m3;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量58.18亿m3,深层地下水供水量0.38亿m3;在其它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4.04亿m3,海水淡化0.11亿m3。

  用水量  指各类用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2015年全省总用水量140.75亿m3。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17.42亿m3,占12.4%;生产用水量117.71亿 m3,占83.6%;生态环境(河道外)补水量5.62亿m3,占4.0%。在居民生活用水量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 13.11亿m3,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4.31亿m3。在生产用水量中,第一产业用水量88.76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78.76亿m3,林牧渔畜用水量10.00亿m3;第二产业用水量23.43亿 m3,其中工业用水量21.39亿m3,建筑业用水量2.04亿 m3;第三产业用水量5.52亿m3。

  (各市供、用水量情况见表2,各项用水量所占比例见图3。)

   

  耗水量  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饱和含水层的水量。2015年全省总耗水量93.18亿m3,综合耗水率66%。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59.16亿m3,耗水率75%;林牧渔畜耗水量9.44亿m3,耗水率94%;工业耗水量8.44亿m3,耗水率39%;城镇公共耗水量3.69亿m3,耗水率49%;城镇居民生活耗水量3.40亿m3,耗水率26%;农村居民生活耗水量4.01亿m3,耗水率93% ;生态与环境耗水量5.03亿m3,耗水率90%。

  三、2015年重要水事

  (一)完善法规政策,推动依法治水

  起草了《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范性制度;印发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二)强化前期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需要

  编制了全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新编和续编水利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17项。完成水利项目前期工作458项。省重点输供水二期、猴山水库初设报告获国家批复;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二步可研报告已报水利部待批,二期应急和盘锦应急供水初设报告已批复。

  (三)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调水9.7亿m3,保证了大连等中南部城市的安全供水;科学调度大中型水库,为水田抗旱补水2亿多立方米。投入20余万台套设施设备参与抗旱,浇灌面积802万亩,完成应急饮水工程311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23处,解决了32万群众因旱临时饮水困难,将干旱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保证供水安全

  省重点输供水一期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桓仁以下全面贯通。大伙房水库输水洞改造工程投入运行。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大雅河水利枢纽、猴山水库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地表水替代地下水配套工程、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完成年度计划,压采地下水1.06亿m3。省直水利工程完成供水34.07亿m3,其中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16.05亿m3,农业灌溉17.45亿m3,生态用水0.57亿m3。

  (五)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努力保证群众安全受益

  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32处,解决了129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71个,检测水样3.5万个。完成210万亩节水灌溉主体工程,开工建设3座大中型灌区、3座大型泵站改造,完成150座小型泵站改造、30万亩水田节水改造和331项省级小农水工程。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9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1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1万亩,完成移民扶持项目900项。

  (六)落实改革和管理措施,保障健康发展

  推进简政放权,省级水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省政务中心审批大厅,编制了《水利厅行政职权手册》,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完成了盘山、铁岭2个县水价改革和绥中等4个县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化水行政执法,建立了水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培训执法人员430人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00余起,维护了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水库、河道等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