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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水利厅2018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06日   来源: 法规处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

现将《省水利厅2018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水利厅

                         2018515

   

 

省水利厅2018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水利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遵循,坚持“一个目标”“两个对标”,以“纠四风”和解决“办事难”两个专项整治为载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整体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五个一”工程

对标国内一流标准,今年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要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间,打造“一套标准、一个流程、一个窗口、一张网、一批项目”。

一套标准。行政审批标准是一个流程办理、一个窗口服务、一张网覆盖的基础和前提。建立一体化办事规范和流程,树立“一件事情”的思想观念,将涉及多个部门,群众需要多次跑、多头跑的事项进行深度梳理,打通部门间办事环节,把水利部门面向申请人的行政程序变为部门之间的内部工作程序。推进建立“三级八统一”标准化体系,即:省市县三级,做到事项设定统一、法定依据统一、审批要件统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数据归集统一、评价体系统一,做到一件事情一套标准。通过制定标准,清理各类证明,做到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一个流程。在标准化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一事联办”。聚焦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对照发达地区“3550”、“最多跑一次”等经验,在投资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进行流程再造。在投资项目审批方面,要按照投资项目全流程,梳理形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在施工许可方面,推进多图联审、多评合一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引入投资项目方面,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后自主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引入投资项目承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机制。在项目竣工验收方面,按照企业自愿申请、部门各负其责、工作并联推进的原则,探索并推进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联合验收方式。大幅度缩短时限,显著提升便利度。

一个窗口。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服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信息化监督到位,提升窗口人员服务质量和专业素质,持续优化大厅派驻人员队伍。除涉密事项及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前店后厂”,全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探索“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实时督办,综合评价”的全新工作模式。

一张网。以行政审批标准化为基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实现一窗(口)采集、多方使用、数据共享。实现线上信息系统与线下业务系统相互融合。继续保持审批事项100%网上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努力将网上服务向掌上服务延伸,探索采用手机APP进行掌上申请、掌上预约等,进而实现为民服务“掌上办”。

一批项目。按照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由水利厅牵头的重大项目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由分管厅领导亲自挂帅,为重大项目提供精准服务,全程跟进,实行无偿代办、会商代办,做到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困难,第一时间对企业的诉求做出反应,确保项目快速落地、顺利发展。

二、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批示

精神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辽宁省水利厅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坚决整治干部作风中的“慵、懒、散”,服务群众中的“吃、拿、卡、要”,行政执法中的“冷、硬、横”,服务企业中的“推、拖、绕”等恶疾、顽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两个专项整治方案中列举的现象和任务为基础,逐项对照落实,查找问题,销号管理,举一反三。二是继续开展专项巡查,深入推动《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向基层延伸,解决“上热下冷”问题,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明察暗访等手段,突出整治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机关很好,基层好狠”的现象。三是抓好专项整治“回头看”,抓常、长抓、持续推动营商环境的好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知错不改、我行我素的反面典型,坚持查处。

2.严厉整治政府失信行为。政府失信一直是我省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坚决清理存量、遏制增量。一是全面梳理政府失信相关事项,对政府拖欠工程款、优惠政策不兑现、审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存量问题数据库,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逐步清理。二是坚决整治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失信行为,对30%以上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超职权承诺等情况,确保不出现新的失信问题。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3、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的有关要求,根据营商环境建设阶段重点任务和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热点问题,从企业开办、施工许可、市场主体增加、政府诚信、典型案例办理、政务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宣传等指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延伸市、县。

4.营造公平、竞争、高效的市场秩序。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并严格依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将市场能解决的事交给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二是依法平等保护产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涉水产权案件集中攻坚,尽快取得突破。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五是针对监管过程中的重罚、重管、轻服务、轻指导的问题,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强化结果运用。

    三、加强保障,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1.广泛动员,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 ,加强宣传造势、舆论引导,通过宣传先进经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和曝光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良好局面。

2.增强协同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阶段工作情况,在重大问题、重点任务以及须多个部门协同推进的事项作为议题,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建设专题会议,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入。

3.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通报、约谈、督办机制。通过实行抽查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等督促检查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通报问题及整改成果;建立约谈机制,对一般性问题,本分管领导与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约谈,对重大问题,厅主要领导约谈。畅通群众渠道、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监督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对难点、重点及典型案例进行重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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