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加强我省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规范造价执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1〕33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建设〔2022〕78号)的规定,我省将对新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人员和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人员,办理网上注册和更换电子证照的业务。
以上人员可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平台(https://www.lnzwfw.gov.cn)搜索栏里,输入“二级造价师”关键词语,在“初始注册”中办理电子证照注册和更换申请。
联系人:张兆希、陈长浩
联系电话:62181468、62181008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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