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投入专项资金彻底解决大洋河流域水患问题的建议》(第110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厅办公室

郭玉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投入专项资金彻底解决大洋河流域水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洋河流经岫岩县、凤城市、东港市,是我省大型河流之一。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大洋河防洪治理工作,为服务好大洋河防洪治理工作,我厅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于2010年将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上报国家并纳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规划控制投资20000万元。

  二是围绕规划任务,积极帮助丹东市推进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进度。积极协调水利部松辽委、省发改委对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查、批复。其中:

  2016年2月,协调省发改委批复了《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24984万元;

  2015年06月、2016年4月,协调省发改委分别批复了《大洋河干流I期重点段河道应急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沙里寨一期及小甸子一期)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投资分别为4000.44万元、4836.21万元,占可研批复建设任务的35%;

  2018年3月初,我厅优先安排审查了《大洋河(土牛河0+000-8+350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3月底,以辽水规计〔2018〕50号文件批复该报告;4月初,优先安排审查大洋河东港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推进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我厅分别于2013年、2014年争取国家资金共9000万元用于大洋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其中:

  2013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大洋河干流I期重点段河道应急整治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加固龙王庙段、小甸子段及大孤山段堤防共12.4千米,修建穿堤建筑物等,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目前该工程中央资金已全部完成,治理后的河段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2014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沙里寨一期及小甸子一期)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加固小甸子防洪区堤防4.1千米,新建沙里寨防洪区、小甸子防洪区护岸共8.1千米,小甸子防洪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沙里寨防洪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工程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因占用国家公益林,批复办理缓慢,迟迟未能开工建设,省发改委于2015年9月以辽发改投资〔2015〕860号文件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计划,将大洋河2014年中央资金2500万元调整用于其它水利工程建设。为补充该项目调整资金,推动大洋河防洪治理建设,我厅积极协调省发改委争取省级资金,于2018年2月,以辽水规计函〔2018〕73号文件,补充下达大洋河治理工程省级资金4000万元,用于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沙里寨一期及小甸子一期)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目前该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工程建成后,治理河段能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四是积极协调省发改委争取省级资金20%用于大洋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目前大洋河防洪治理工程省以上资金已达到80%,基本能够保障主体工程顺利实施完成。

  五是根据大洋河近年来水毁情况,加大了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投资。2016年,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厅积极协调水利部,将大洋河控制投资调整至25000万元,增加了5000万元。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将投资16000万元用于完善大洋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其中丹东段约14000万元)。

  六是为加快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我厅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及省国土厅等部门,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我省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含大洋河)前期工作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审批部门,进一步推动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建设进度。

  针对代表的建议,我厅将继续关注大洋河防洪治理项目进程,督促、指导丹东市水务局加快初步设计的编制与报审、批复工作并做好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安排,积极支持地方开展河道治理工作,优先安排丹东市大洋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争取尽早完成大洋河防洪治理建设任务。

  一是未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我厅将与丹东市水务局沟通,并建议丹东市水务局根据水毁情况,结合《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尽快开展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与报批工作,届时我厅将优先安排审查。批复后我厅将积极向国家争取专项资金用于大洋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二是未列入大洋河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的孤山镇201国道下游段、黄土坎镇201国道下游段、小甸子镇无堤段、黑沟镇无堤段等项目。我厅将与丹东市水务局沟通,建议丹东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开展前期工作的编制与报批工作,建设资金建议由丹东市先期自筹解决。我厅将商省发改委,根据我省《实施方案》中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专项建设实施和中央专项包干补助资金结余的实际情况,适时向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调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

  三是凤城市蓝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该工程已纳入大洋河干流(土牛河段)治理工程,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我厅将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用于该工程建设。同时建议丹东市水务局尽快协调相关县(市、区),根据占林规模,尽快上报申请占用国家公益林批复申请。

  同时,林业厅为了协助彻底解决大洋河流域水患问题,目前,大洋河流域林权证发放工作由国土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待其林木确权工作结束后,林业厅将督促丹东市和东港市林业部门尽快办理大洋河无堤段林木砍伐,确保防洪主体工程早日完工。

  最后,感谢您为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并支持水利事业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为水利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辽宁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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