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实施法库段辽河堤顶路硬覆盖的建议》(第163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厅办公室

高洪涛代表:

  您于2018年1月提出的“关于实施法库段辽河堤顶路硬覆盖的建议”(编号131B1635)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辽河治理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提出宝贵建议。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对法库段辽河堤顶路实施硬覆盖工程”的建议很好,且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辽河河道防洪工程经过几十年的整治尤其是“九五”期间堤防全面治理,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目前现状两岸重要保护区均有堤防保护。辽河局成立以来,在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的同时,高度重视防洪工程建设,每年都投入专项资金加强河道险工险段治理与堤防维修养护工作,并取得良好治理效果。但随着两岸经济的发展对防洪安全要求的提高和多年运行的破损,辽河在防洪工程方面还存在着险工多、砂基砂堤治理率低、穿堤建筑物破损严重,以及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大堤堤顶仍为砂石路面,如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路面上便会出现积水、深坑、沟壑等现象,甚至造成路肩塌陷,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给日常管理和防汛抢险带来极大不便,同时也非常不利于堤防本身的安全运行”等问题。 从长远角度讲,解决堤顶硬化问题既有利于提高辽河堤防治理水平、消除降低辽河堤防安全隐患,又有利于辽河巡护管理和周边百姓通行,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协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辽河堤顶路硬化工程已纳入《辽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待国家批复后,堤顶路硬化工程有望通过中央资金实施。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推进水利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1〕251号)通知精神及省水利厅的相关要求,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委托辽宁省水利水电设计研究院于2011年12月开始编制《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已完成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9月上报水利部,等待批复。《可研报告》批复后,省水利厅将组织辽河相关市县通过中央资金进一步实施辽河防洪工程建设,包括堤防加高、堤坡硬性防护、险工及砂堤砂基治理、穿堤建筑物治理,也包括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堤顶路硬化工程,届时,辽河沿岸403.06公里堤顶路全部硬化,辽河沿岸防洪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三、如果短时间内《可研报告》未能获得批复,也可以探索通过多部门共同努力,采取分段实施的方式逐步解决。

  辽河干流在我省境内河长538公里,两岸干流堤防696公里,约有400公里堤顶路还没有实施硬化。按《可研报告》中的标准,初步按每公里80万元估算,辽河堤顶路全部硬化大约需要32亿,法库段37公里堤顶硬化也得近3000万元,就目前省级财力来讲,单独靠省级财政资金实施十分困难。但可探索通过省市县方方面面共同筹集、多行业共同参与的方式来逐步解决。

  希望此回复能等到您的满意!

 

 

                                                             辽宁省水利厅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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