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省重点输供水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第01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厅办公室

尊敬的王国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省重点输供水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厅对您有关工程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和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责任不清晰,目标不具体,征地工作滞后”问题

  自2012年6月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开工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省政府成立了省辽西北供水工程领导小组(2019年6月更名为省东水济辽工程领导小组),各市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原则,省及各市的工作目标、职责和任务得到进一步明确。目前,二期配套工程进入了关键的攻坚阶段。今年,我省将省重点输供水二期及配套工程建设一并纳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考核指标,明确了24座净水厂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具备通水条件的年度目标,并将考核指标细化到月份,同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2020年“重强抓”专项行动目标要求,按月开展节点考核,全力督导积极推进二期及配套工程建设,把各项工作压实压细。

  针对征地工作进度滞后问题,已协调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各受水市政府和省水资源管理集团配合,加快解决用地审批过程中组卷、报卷滞后等问题,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县完成组卷相关工作,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二、关于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地方配套净水厂及市政管网工程建设进度滞后”问题

  鉴于各市技术力量薄弱及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为加快推进地方配套净水厂及市政管网工程建设,省政府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多项举措协助各地加快解决实际困难,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全力加强督导服务工作。受疫情影响,各工程开工时间普遍滞后。为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我省成立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省政协副主席赵延庆一行先后赴铁岭、锦州和阜新就重大项目开复工专班工作进行推进调研,与相关市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工程推进措施,明确省委省政府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省厅积极督导各参建单位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做好防疫、物资准备等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水利厅王殿武厅长先后4次对铁岭、沈阳市、锦州市、阜新市净水厂建设进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认真核对工程形象进度,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市领导座谈,协调解决有关工程推进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解决工程问题,保障工程进度。

  目前,二期工程已全部复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进度比原计划滞后约45天,为按期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已督导各市及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制定技术优化方案和赶工激励措施。2019年计划建成的12座配套净水厂中,3座已供水(阜新闹德海、北镇、康平);2座已具备通水条件(法库、黑山);7座在建,预计其中2座(新民老城区、清河区)6月底通水,4座(开原、彰武、调兵山、清河门)10月底通水,1座(铁岭老城区)年底调试,具备通水条件。2020年计划建成的12座配套净水厂中,2座(新民经济开发区、昌图)具备净水功能,其余10座在建,计划年底具备通水条件。

  二是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进工程建设进度。针对二期配套工程进度滞后等问题,2020年1月20日,省东水济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了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向群常务副省长、春荣副省长到会讲话。会议分析了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已经列入建设计划的二期支线工程和配套净水厂建设任务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并通水;2月23日、29日,水利厅先后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2020年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涉及我厅的13项工作任务,在确保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以赴推进二期工程及配套净水厂工程建设等重点水利工作;3月25日,省水利厅召开了2020年全省水利工作暨全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春荣副省长再次就二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相关事项进行了部署;4月16日,省政府召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月调度会议,向群常务副省长对二期及配套工程有关问题进行了再强调、再督促,要求进度落后地区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务必按计划实现年度目标。

  三是建立机制、强化督导,省政府已成立5个工程推进督导组,定期巡查,重点督促工程建设进度、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用地审批组卷报卷以及供用水合同和调度协议的签订等工作。实行月调度制度,定期向省政府汇报二期及地方配套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三、关于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工程资金未完全落实”问题

  针对“工程资金未完全落实”问题,我厅积极协调配合省财政厅推进政府债券申报、审核等有关工作,通过多方筹措,补齐建设资金缺口,确保资金得到保障。截至4月28日,沈阳、铁岭、朝阳市的资金缺口问题均已通过专项债券得到解决。

  四、关于“建议做好压采地下水工作”的建议

  水利厅始终严格执行《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年)》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各市按期关停供水管网覆盖区内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执行新的水资源费收费标准。2020年1月,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年)》(辽水合〔2020〕4号),安排部署全省工作。2020年3月、4月,先后2次印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落实压采地下水工作责任、统一考核标准、明确时间节点、研究制定月调度表,提出具体要求,并计划于5月份开始,对有关市压采地下水工作实行月调度,加大力度,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五、关于“做好‘照付不议’政策执行工作”的建议

  省厅一直全力推进供用水合同及调度协议签订工作。按照“照签不误”原则,计划2020年执行“照付不议”政策的12个县区(康平、法库、新民、黑山、北镇、清河门、彰武、铁岭老城区、调兵山、开原、清河区)均已与省水资源集团签订执行“照付不议”的供用水合同及调度协议。

  经过上述举措,各市净水厂的建设进度明显加快,随着地债资金的全面落实,锦州市、铁岭市的工程建设全面加速。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集中解决配套工程建设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按期完成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同时加大《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力度,积极做好宣贯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尽早让优质水直通千家万户。

  再次感谢您对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辽宁省水利厅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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