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水利部门增加产业振兴项目资金的建议》(130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3日          编辑:辽宁省水利厅管理员         来源:厅办公室

辽水督〔2022〕30号

郎庆利代表:

  由您提出的《关于水利部门增加产业振兴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2020年12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为推动巩固辽宁省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4月,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辽宁省水利厅作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成员,为我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继续坚决将巩固拓展我省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辽宁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扶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攻坚力度,扎实推进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和重点区域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1.依法治水体系逐渐完善。“十三五”期间,不断强化水治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地方水法规框架。相继出台《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省水行政机关与江河流域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形成行政案件公安配合、刑事案件水政配合的良性机制。建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省、市、县基本形成了上下统一、运转高效的水行政综合执法体系。

  2.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全面建成通水,累计供水60余亿立方米,惠及全省4200余万人,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不断完善,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3.水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全省水资源总体配置工程加快建设,“北、中、南三线”水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省重点输供水工程于201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实现既定通水目标;省重点输供水二期工程有序推进,完成隧洞开挖197.35公里,完成隧洞衬砌170.25公里,完成管道安装293.44公里。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于2018年7月1日试通水,结束了本溪市一直以来从天然河道取水的历史。全省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28亿立方米,供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4.防洪减灾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实施浑河等14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防洪治理,141项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3个市、55个县(市、区)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等项目建设,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15%,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21%,,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5.水利项目投资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规划水利投资660.6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24.69亿元、省级投资108.41亿元、市县及其它配套投资227.57亿元。到“十三五”末期,全省累计落实水利投资493.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04.19亿元、省级投资120.17亿元、市县及其它配套投资169.12亿元。

  6.民生水利状况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863处,435万人饮水状况得到改善。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86处,保障了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5市93.5万人的饮水安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270.97万亩,占改革总任务的53.8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2。累计发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14亿元,实施后期扶持项目8000余个。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泵站改造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绿色水电改造等,民生水利得到大力推进,民生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7.水利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置河长近2万名,实现“一河一长”全覆盖,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出台《辽宁省河长制实施方案》,颁布实施《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开展河湖“四乱”(包含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完成84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段)和4个常年水面面积超1平方公里湖泊的划界工作,划界河流长度27284公里。

  截至“十三五”期末,全省建成以2.02万公里堤防为骨干,777座水库(含平原引水水库及电力部门主管水库)为调蓄节点的防洪工程体系,形成以高位推动、联合会商为模式的防洪应急体系。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448万亩,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34万处,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6%,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全省用水总量为129.34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1.68%和30.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2,全国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39%,全面完成“三条红线”控制目标。脱贫攻坚水利任务全面完成,水利扶贫目标基本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水利为我省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勠力同心、团结协作,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巩固拓展我省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全省累计落实水利投资147.09亿元(含大连市),较上年增长25.43亿元,增幅为21%,其中,向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25.47亿元,较上年18.33亿元增加7.10亿元,增幅39%,占全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4.30亿元的20%;争取中央财政水利资金27.96亿元,较上年22.65亿元增加5.31亿元,增幅23%;筹措落实省级水利资金20.43亿元(含地方政府债券0.9亿元);市县自筹投资46.32亿元(含债券投资20.89亿元);省水资源管理集团等企业自筹和落实银行贷款等26.91亿元。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遵循“十六字”治水思路,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将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

  (一)科学谋划,建立水利精准产业振兴模式。发挥水利的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提高水利服务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努力缩小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结合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国土空间管控等要求,科学布局、合理谋划水利工程项目,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三是加大水利建设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弱项,逐步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推动脱贫地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协同发力。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水利投入不足、人才短缺、技术匮乏、管理薄弱等问题,推动水利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智慧水利建设,健全完善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激发管水治水内生动力。五是充分调动各方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作用,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凝聚力量、精准帮扶,合力推动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

  (二)多措并举,积极拓展融资及渠道。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完善水利资金项目支持政策。一是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对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水利资金和项目做到优先落实、优先安排。脱贫地区充分利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将相关水利行业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二是积极利用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扩大水利信贷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结合产业发展,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投入水利力度。切实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四是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结合现有投资渠道,对纳入衔接规划项目库的水利工程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强监督,实现水利产业振兴长期效益。统筹力量,改进方式,进一步发挥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作用,努力推动水利产业振兴政策顺利实施。一是完善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加大涉水问题整改力度,推动相关项目落实落地。二是规范开展水利设施管护运营工作。脱贫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和相关要求,明确各类水利扶贫项目资产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水利工程项目管护模式。三是健全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的长效扶持机制和精准支持政策,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大人才技术支持和科技帮扶力度,强化水利项目资产管理,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加强智慧水利建设,不断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巩固水利扶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感谢代表对水利产业振兴工作的支持、指导和帮助。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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