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外辽河故道河滩地开发及盘台排水干渠建设的建议》(第043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厅办公室

苑秀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外辽河故道河滩地开发及盘台排水干渠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盘锦市政府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外辽河为盘锦市盘山县和鞍山市台安县之间的界河,全长38.7公里。1965年以前,辽河下游分两支入海,一支为双台子河于大洼县入海,另一支为外辽河注入大辽河后于营口市西市区入海。1965年在沙岭镇六间房将外辽河拦截后,外辽河成为接纳辽台排干和头台子排干的排水河道。在“九五”期间实施浑河整治过程中对外辽河进行了综合治理,共整修两岸堤防68.7公里(下游两岸各3.5公里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余段为10年一遇),改扩建穿堤建筑物16座,治理河道险工险段6处。据盘锦市统计,外辽河两岸河滩地及堤身占地面积共计约为3万亩,其中盘山县侧约为1.23万亩,台安县侧约为1.77万亩。

  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盘山县提出在外辽河入浑河口上游1.5公里处修建横堤和排水站(以下简称“横堤方案”),消除大辽河回水影响,将河滩地变成旱涝保收田的方案。我厅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厅领导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就建设方案与盘锦市进行了多次研究;二是将此项工程增补到正在编制的《浑河河道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以利于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三是委托省水利工程建设审核与造价中心对盘锦市编制的初步设计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供了相关技术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前期工作尚未完成,暂时无法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浑河可行研究报告或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前,国家不予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目前,浑河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该项目初步设计均未批复,暂时还无法向中央申请补助资金。

  2.地方配套资金筹集困难,可能影响工程效益发挥

  按照现行政策,该项目省以上资金补助标准为总投资的60%。“横堤方案”匡算总投资约1亿元,需市县筹集约4000万元。经盘锦市与鞍山市相关部门磋商后,鞍山市同意实施该项目,但明确提出鞍山市无力筹集地方配套资金的意见。此外,工程建成后每年需要运行费用约280万元。根据盘锦市意见,目前地方财力困难,配套资金筹集不足,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效益正常发挥。

  3.河滩地可以利用指标缩减,工程效益需再论证

  根据盘锦市调查结果,外辽河两岸河滩地及堤身占地面积约为3万亩。其中,盘山县侧约为1.23万亩,台安县侧约为1.77万亩。盘山县侧具体地类为基本农田0.53万亩、其他耕地0.16万亩、林地0.11万亩、坑塘0.18万亩、堤身占压0.25万亩。去除基本农田和林地外,盘山县侧可置换土地指标较少,工程建设效益需进一步论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开展项目建设论证评估工作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治理方案与“横提方案”相比增加了沿主河槽两侧堤防工程(也需新建穿堤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增加了现有堤防占地范围土地利用,也相应增加了建设投入。下一步,我厅将责承盘锦市水利局就该项目进行经济效益评估分析。若决定实施该项目,应尽快比选确定具体建设方案。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速度

  根据现行规定,若浑河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就不需要做环评、水保和土地预审等前置件。经与省发改委议定,浑河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编制和报批工作。我厅意见,在进行该项目经济效益评估和方案比选期间,请盘锦市加快完成本市浑河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为该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3.尽早谋划建设资金或项目运作模式

  若该项目获批,地方配套资金或项目运作模式将成为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我厅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督促盘锦市具体研究落实应地方筹集的建设资金及运作模式等问题,并及时向中央申请补助资金。项目谋划及建设期间,我厅将全力帮助盘锦市开展与鞍山市的沟通协调工作,主动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水利厅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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