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编辑:水利厅liuyang         来源:水资源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省水利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精神,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突出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发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辽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河湖治理保护、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水利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和依法行政政府信息3461篇(条)。加强用权公开,及时公开最新版本权责清单,按照省水利厅“三定”方案及有关行政法规,及时完善发布调整后的行政机关和厅直属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等信息。每月按时向省政府政务公开部门送交主动公开文件原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集中公开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14篇。在今年防汛、防台风期间,配合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新闻通气会2次,协调三大通讯运营商发布山洪灾害警示短信1.1759亿条,通过辽宁电视台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信息10期,播放《防洪避险 平安你我》公益宣传片26次,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防汛救灾信息。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全部依法依规受理,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的形式答复13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件。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结果纠正。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出台《辽宁省水利厅公文处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公文公开工作,明确公文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属性标注、公开审查、发布形式等各项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使用原则。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修订《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全面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全年水利厅网站总访问量1502万次。定期发布《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辽宁省河长制工作简报》《水资源公报》等各类水利统计和业务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按照政府网站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个部分、35个具体栏目,做好各类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1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8

1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3

0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1

13176.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1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信息发布解读还不到位,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2020年,省水利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满足群众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完善网站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优做强政务公开平台,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优化水利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统一发布政府信息,认真办好《辽宁省河长制工作简报》《水资源公报》等各类水利统计和业务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抓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组织厅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图解制作及发布工作,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解读;加强水利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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