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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组织参加全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来源: 锦州市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辽宁省总河长令》(第6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4月19日,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会议。

  会上,省河库中心辽河部通报了全省当前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水利厅副厅长于翔就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锦州市围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和长效管护了典型发言。

  2024年,为进一步做好河道垃圾清理长效管护工作,强化基层河长履职尽责,按照锦州市政府安排部署,锦州市河长办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河道垃圾清理管护工作办法,抓住河道垃圾清理整治“牛鼻子”,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河道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河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锦州市将以巩固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成果为切口,开启幸福河湖建设新征程。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河湖管理责任,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岸上的垃圾清理、转运、处置的源头治理;督促村级河长、水管员和社区管护人员做好日常管护和保洁工作,将河道保洁纳入村规民约,打通河道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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