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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准予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财落水源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许可变更申请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7日 来源: 法规审批处
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编号:辽沈沈申字2021第20120号)收悉。经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变更申请。
一、批准事项
按照2019年我厅批复的取水许可要求,你公司财落水源主要负责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的城镇供水,批准设置14眼取水井,年取水量1823万立方米。2021年因辽河左岸地下水水质超标问题,拟将财落水源中位于石佛寺村的6眼取水井迁建至兴隆台镇中心台村南侧。
按照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要求,同意你公司6眼取水井位置变更,其他审批事项不变,即年总取水量1823万立方米,取水井总数14眼,日均取水量4.99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5.75万立方米。按照我省压采地下水管理要求,待省重点输供水工程通水后,你公司财落水源转为备用水源。其他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财落水源地下水取水水资源论证变更报告书审查意见》执行。
二、有关要求
1.按照规定,你公司应在水源建设完毕并试运行1个月后,向我厅提交发放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和试运行报告,经我厅验收同意后发放取水许可证,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
2.你公司应安装核准取水计量设施,并做好计量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3.你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自觉接受省级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