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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生态封育

编号:20210419-9905-4117860浏览数:12

姓名

马丽雅

留言时间

2021-04-19 11:32:30

留言内容

辽河生态封育,2026年以后会继续封育吗?辽河1050保护区内可以植树吗?有土地确证的土地,封育后会变成林斑吗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回复内容
1.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辽河干流(含东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的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因此,在省政府没有出台新的封育政策前,仍按此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条规定:“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辽河干流“1050线”以内为主行洪区,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 3.《通知》未规定对实施封育后的地类属性进行改变。《通知》明确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生态封育土地权属调查、面积核查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法律、国家政策把关和解释;由林草部门负责对林地权属管理、林木移出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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