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宁省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有关起草单位完成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5年9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联系人:赵勐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编:110003
电话:024-62181911
电子邮箱:lnssltjszx@163.com
附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