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营口市河湖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为创城助力,近日,营口市公安局江河流域分局会同各县(市)区河湖警长、河长办、水利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辖区河湖及其岸边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执法人员通过暗访发现某仓库紧邻河道而建,疑似乱建。根据现场调查核实,该库房并无建设审批手续。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库房定性为乱建,并责令相关方限期将其拆除。执法人员还发现河道内存在下网捕鱼和湖边垂钓的问题,对捕鱼网具和木杆进行了集中拆除,对不文明行为的人群予以制止,对垂钓者进行劝离。
在治理“四乱”突出问题中,市公安局江河分局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实地调查、资料审核等多种手段,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摸清的“四乱”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实施限期销号管理制度。同时,江河分局还建立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各级河湖警长职责,明确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道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建立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河道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彻底清理“四乱”存量问题,“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全力打造整洁、规范的河湖生态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