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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 我省两年内建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3日   来源: null

    8月15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省水利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13日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村级水利管护队伍,切实解决我省基层水利面临的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意见》提出,各市水利(水务)局要组织县级水利部门,制定《市、县、乡、村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事权划分及职责分工意见》,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按照流域、工程性质、工程规模、受益面积等进行等级划分,分别明确市、县、乡、村的事权和职责。各地要积极筹划水统一管理的改革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配置。 
    各县(市、区)要以乡镇或区域为单元设立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安排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库房和管理用房、技术装备、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积极推进农民水利协会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承担直接受益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责任,确保农村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 
    下一步,省水利厅等部门将深入各地对县级水利部门的能力建设、乡镇(区域)水利服务站建设和村级水利服务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省、市对乡镇(区域)水利服务站服务场所建设、技术装备配备和管理运行以及村级水管员工作经费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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