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春以来,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抢先抓早,迅速推进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县项目。截止目前,碱厂、小市、草河城等乡镇列入今年计划的项目区已全面开工,东营房、南甸等乡镇上年已实施的项目区工程收尾也在紧张进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是国家水利部2011年确定的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县,连续三年对灌溉工程更新改造给予资金扶持。工程项目分布高官、南甸、碱厂、东营房、小市、草河城等6个乡镇,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600万元。按照重点县建设方案,项目完成后新建和改造砼防渗干渠42.86公里、支渠38.9公里,新建和改造拦河闸坝17座,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76 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95万亩。
2014年是本溪县实施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县项目的最后一年(建设任务由省水利厅上年下达),县水务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以确保建设任务年内全部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工程“四制”,紧抓参建单位不放松。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规范,通过招投标确定本溪隆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施工。二是坚持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保证中央扶持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前两年度工程收尾的督导检查,确保建一片成一片投入使用一片。四是紧抓新开工项目区工程进度。对施工单位对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结点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同时,动员组织受益农户田间地头作好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五是发挥县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作用,加强对各项目区工程质量巡回检查,并在工程受益村组设立了农民义务质量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