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辽河流域退田还河生态封育工作,确保辽河干流新增生态封育任务全面完成,省水利厅对封育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辽河流域生态封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辽河流域生态封育督导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并通过召开调度会议、电话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各地落实有效措施推进辽河流域生态封育工作。
沈阳、鞍山、铁岭、盘锦市在保证疫情安全防控的前提下,克服重重困难,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推进辽河干流生态封育工作落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市均成立了生态封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印发了宣传通告,组织开展了外业测量、地类核查、成果上图、协议签订等工作。目前,四个市均已完成封育土地面积测量和土地性质核实等第一、第二阶段工作,辽河干流生态封育任务已进入第三阶段、即实施封育阶段,正在开展成果汇总和与农户签订协议工作,计划在4月底全面完成协议签订工作。省水利厅已派出5个生态封育督导组,对沈阳、鞍山、铁岭、盘锦四市进行现场督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