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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召开2019年全市总河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0日   来源: 锦州市

 

近日,锦州市总河长工作会议在市政府B3楼会议室召开。

市总河长于学利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动水环境从集中式、任务式治理向常态化、制度化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水平。各级各部门要以河长制为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河库生态治理,狠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要强化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能,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要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河长巡河职责。要聚焦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加强整治。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宣传力度。要在抓河长制落实工作中与环保督查需要整改的问题相结合,与扫黑除恶治乱相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市副总河长任军主持会议并通报了2018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部署2019年河长制工作。市副总河长马海峰宣读了《锦州市总河长令》、《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锦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小凌河河长的通知》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河库违法行为的决定》。

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县(市)区设分会场,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库长、河库总警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乡级总河长、河长、河库警长总计6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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