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东山区山洪沟及穿心河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始终把辽东山区山洪灾害防治摆在水利工作突出位置,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施策,各项治理工程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分步落地。
一、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推进情况
(一)规范工程立项标准
我厅严格遵照《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T778-2019)、《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将每年申报的重点山洪沟纳入到年度山洪灾害实施方案中,在水利部审批下达实施计划后开展重点山洪沟治理工作。规范开展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立项审批、组织实施全流程管理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明确项目立项核心条件:一是山洪灾害危害程度突出,防灾减灾需求迫切;二是受洪水威胁人口不少于2000人;三是影响范围覆盖2个及以上行政村或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四是沟道集水面积介于20—200平方公里之间。同时,对符合河流汇流历时小于12小时、平均比降≥10‰、现状防洪标准低于10年一遇、临近山洪灾害危险区、位于重点城镇且风险等级为高或极高、地处山洪灾害防治区等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优先实施。
(二)明确权责分级落实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资金
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分级配套的筹措机制,遵循“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原则。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市、县政府是本级配套资金落实的直接责任主体,需将配套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同时承担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及后期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
(三)工程实施基本情况
自2003年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省持续加大重点山洪沟治理投入力度,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133项,治理成效逐步显现。辽东山区始终是我省山洪沟治理重点,以抚顺市为例,抚顺市实施工程19项,占全省总量的14.3%,实施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项目储备与规划方面,立足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实际,精准摸排治理需求,目前全省已入库储备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186个,其中抚顺市储备32个,占比17.2%;结合《辽宁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026-2030)》,全省规划实施重点山洪沟项目70个,其中抚顺市纳入规划项目9个,占比12.9%。在项目统筹安排上,充分考量辽东山区山洪暴涨暴落、突发性强等特性,始终对该区域给予重点倾斜、优先保障,全力提升区域山洪防御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进穿心河治理,省水利厅指导抚顺市统筹移民专项资金对穿心河开展治理,计划8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紧扣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对标省级水网建设规划、全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要求,持续深化辽东山区特别是抚顺市河道、重点山洪沟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梳理区域河道本底情况,动态优化完善分类治理规划,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层面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稳步补齐辽东山区山洪灾害防御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保障山区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全域治理
全面摸排梳理辽东山区河道分布、防洪现状、灾害隐患等基础情况,精心编制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保护对象、实施范围,科学统筹资金、项目、人力等资源,理顺资金筹措与使用渠道,构建“全域统筹、分类施策、靶向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分类施治,凝聚治理合力
打破部门、专项工作壁垒,统筹整合辽东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山洪沟治理、水土保持侵蚀沟治理、耕地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政策资金,优化资金使用效益。聚焦沿河村屯、人口聚居区等重点保护对象,联动实施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沟道整治等工程举措,协同提升河道防洪减灾、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综合能力,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
(三)深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融合
针对辽东山区山洪灾害突发性强、历时短、破坏力大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工程与非工程措施落地。对沿河零散分布的受威胁群众,重点强化降雨监测预警、隐患巡查排查、转移避险预案完善、应急演练常态化等非工程措施,筑牢群众安全防线;对沿河集镇、集中连片人口聚居区,全力推进堤防建设、河道清障等工程治理,稳步提升防洪标准;对山洪灾害多发频发、风险隐患突出的沟道,尤其是应对超标准洪水,始终把监测预警、群众转移避险作为核心抓手,健全预警响应机制,细化转移避险流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张芸硕
联系电话:02462181527
辽宁省水利厅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