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广栋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农村水利工程加强建后管护严防“重建轻管”造成浪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已开展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建管并重,持续完善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全链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一是分类分级压实管护权责。全面落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全省90个涉及农村供水县(市、区)实现责任、机构、经费全配套;742座水库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将乡村河道管护纳入常态化巡河任务。分类明确各类工程管护主体:农村供水实行县域统筹、分级分片管理;大中型灌区实行专业机构主管、村组群众协管;堤防工程按市、县、乡镇分段分级运维;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产权移交乡镇、村屯负责日常管护。
二是强化管护经费保障。“十四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农村供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5.43亿元;省级配套农村供水、水库、堤防运维及水质检测专项资金超8.5亿元,2025年统筹2.4亿元重点支持农村饮水、中小型水库、堤防、灌区渠系及配套建筑物、水闸、泵站等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
三是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将水利设施管护纳入政府绩效、乡村振兴、“大禹杯”竞赛核心考核事项;常态化开展农村供水专项整治,定期巡查水库、堤防、水闸运行状态。
四是创新专业管护模式。全省50个县(市、区)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628座小型水库实现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十四五”期间,除病险工程外,各类大中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五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出台《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程管护法规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尽管我们已经采取了各项措施加强农村水利设施运行管护,但目前仍存在诸多短板。您提出的六条建议立足基层实情、直指管护突出短板、研判客观精准、对策贴合实际,我们完全赞同,将认真吸纳、逐项落实,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严把项目前期与验收全流程管控。进一步规范项目可研审查标准,所有新建、改扩建农村水利项目须在可研阶段明确工程运行管理经费来源;针对河道、湖泊治理项目,同步核定、落实管护单位,实现建设与管护同步谋划;严格竣工验收刚性标准,将管护主体明晰、运维经费落实、长效机制健全作为工程验收前置条件,对管护配套不达标、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验收,从源头根治重建轻管问题。
二是细化权属责任,深化河湖长制延伸提质。2027年底前,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逐级细化市、县、乡、村、受益主体分级管护清单,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深化河湖长制延伸覆盖山洪沟、中小河流,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统筹协调作用。
三是构建多元资金共担保障体系。2028年底前,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出台重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财政补助政策,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省、市、县、工程管理单位”四级分摊机制;持续深化农业水价改革,盘活水费运维支撑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降本增效,探索水利设施农业保险、地方专项债、政策性贷款支持工程维修改造;强化资金绩效监管,完善"以奖代补、奖优罚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建立量化考核、全民监督机制。2027年底前,编制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专项考核细则,确立工程完好率、经费保障、制度执行、隐患整改等核心量化指标。持续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实现考核结果与水利项目建设、运维资金分配联动;完善工程公示制度,畅通群众线上线下监督渠道。
五是深化运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经营性水利工程市场化转型,强化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落地应用,有序推进重点工程确权登记。持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全面提升农村水利设施物业化、标准化管护水平。
六是抢抓汛后窗口期,结合灾后重建与水毁修复工作,组织各地开展水利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汛期损毁及常年老化失修工程实地核查,厘清破损范围、受损成因和功能缺陷,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按照工程权属厘清属地责任主体,督导各地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多元筹措建设资金,依法依规履行立项审批各项程序,综合研判工程安全形势,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分批次落实工程加固整治任务,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恢复工程防洪排涝、水资源调度等设计功能。
七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地执行。2028年底前印发《辽宁省水库管理办法》,联合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出台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配套指导文件,同步编制县域农村水利工程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指引;开展《辽宁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现行法规实施成效调研,持续推动工程管护相关制度条款落地见效。健全水利、公安、乡镇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侵占、损毁农村水利设施违法行为查办力度;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博会”开展面向基层的常态化普法宣教,持续转变基层重建设、轻管护的固有观念,营造全民管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省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刘瀚泽
联系电话:1884255105
辽宁省水利厅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