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辽宁省大凌河防洪治理工程。
二、主管部门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暂定)。
三、依据及开工时间
依据《重点河流及涝区治理实施方案(2026—2030年)》《辽宁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拟开工时间为2027年。
四、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凌河沿线葫芦岛市、朝阳市、锦州市、盘锦市。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46千米,加固堤防130千米,穿堤建筑物治理53座,险工护岸92处、44千米,防汛路面硬化5千米,河口桥2座。防洪标准为10—100年一遇。
五、前期工作进展
目前系统治理方案、项目建议书、可研已审。
六、融资需求
工程估算总投资36亿元,其中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额度为核定总投资的80%,其他为地方自筹、吸引社会资本等。
联系人:邢禹正(江河建设中心),13354214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