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2026年5月18日,你单位报送了《关于申请审批〈2026年度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山洪灾害危险区核定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辽汛保字〔2026〕2号)。省水利厅依法受理后,委托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我厅基本同意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范围
包括新宾满族自治县3个重点小流域治理单元(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1、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4、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8)、抚顺县1个重点小流域治理单元(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9)。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数据梳理及整合评估等准备工作,小流域治理单元、防治区及防御对象复核与更新,危险区山洪风险调查与评估,危险区重点隐患排查与评估,危险区预警指标确定、复核与站点关联,危险区信息集成,山洪灾害三级预案评估等。
三、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98.69万元,其中新宾满族自治县投资72.92万元,抚顺县投资25.77万元。
四、其他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抓紧开展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四制”,精心组织实施,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进度质量,尽早发挥功效。
辽宁省水利厅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