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2026年度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山洪灾害危险区核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编辑: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厅法规审批处

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2026518日,你单位报送了《关于申请审批2026年度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山洪灾害危险区核定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辽汛保字〔20262号)。省水利厅依法受理后,委托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我厅基本同意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范围

  包括新宾满族自治县3个重点小流域治理单元(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1、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4、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8)抚顺县1个重点小流域治理单元(辽宁省辽河水系太子河019)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数据梳理整合评估准备工作小流域治理单元、防治区及防御对象复核与更新危险区山洪风险调查与评估危险区重点隐患排查与评估危险区预警指标确定、复核与站点关联危险区信息集成山洪灾害三级预案评估等。

  三、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98.69万元,其中新宾满族自治县投资72.92万元,抚顺县投资25.77万元。

  四、其他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抓紧开展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四制”,精心组织实施,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进度质量,尽早发挥功效。

  辽宁省水利厅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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