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依你单位申请,我厅受理了延续取水申请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延续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工程基本情况
营口市大伙房输水配套工程包括营口市路南净水厂、营口市第六净水厂及配套输配水管网工程,利用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原水,向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供水。工程现状供水能力为25万立方米每天。取水地点位于营口市老边区薄家村,为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营口支线薄家接管点(东经122°20′36.84″,北纬40°41′15.87″)。
二、批准事项
同意本项目自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年取水9125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25万立方米,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三、有关要求
1.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取水许可批复文件等相关要求,对取水量进行计量,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且计量准确,确保数据接入省级平台。
2.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供水用水管理。
3.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辽宁省水利厅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