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东北大学南湖校区4号学生宿舍项目基坑降水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编辑: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厅法规审批处

东北大学:

  依你单位申请,我厅受理了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东北大学南湖校区4号学生宿舍项目基坑降水工程取水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北大学南湖校区4号学生宿舍为保障施工安全需进行基坑降水基坑共布置18眼降水井

  二、批准事项

  同意项目基坑降水工程施工降水总取水量435.87万立方米,基坑日最大取水量27806立方米,取水天数184天。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施工降水。

  三、有关要求

  1.你单位应向我厅提交发放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我厅同意后发放取水许可证,并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

  2.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在线计量设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并将数据接入省级平台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且计量准确

  3.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用水管理。

  4.工程运行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辽宁省水利厅

  202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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