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辽宁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参照《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安监〔2021〕391号),省水利厅组织对辽宁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编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方案,尽早与本预案一起形成辽宁省水利厅应急预案体系。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7日
抄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