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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优化水务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3日   来源: 大连市

  大连市水务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水务行业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政务服务更加便捷。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更新政务服务办事指南66项,规范申请材料146个。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100%,审批类事项办理启用电子印章,取水许可证实现电子证照功能。梳理公布水务系统“容缺受理”“即来即办”“秒批秒办”“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共50项。主动认领水务系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2项,并制定了具体举措。

  城乡供水更加安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高效配置水资源,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考核指标任务。做好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期间安全供水工作;全面摸排农村饮水安全隐患人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效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庄河中部供水工程前期工作顺利完成,一批重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用水服务更加优化。联合市营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八部门印发《大连市优化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大幅度压缩用水报装办理环节和时限;降低用水接入成本,用水报装办理实行“零要件、即时受理”。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排名有明显提升。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更加强化。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有序推进小Ⅱ型水库降等报废工作,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推进河长制,组织开展四级河长巡河行动,完成了“一河(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3年)编制。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健全防汛指挥体系,完善防汛组织机构,落实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全市204座水库全部安全度汛,水库蓄水量有了明显增加,实现了防洪兴利双赢,为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执法监管更加规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推进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信息纳入统一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实行动态调整,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下一步,大连市水务局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和《大连市营商环境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将持续深化水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以提升城乡供水保障率、改善水生态环境为核心,提升服务对象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从而实现水务营商环境发展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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