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和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进一步规范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推动行业规章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我厅制定了《辽宁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辽宁省水利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辽宁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docx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