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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禹杯(河湖长制)”竞赛考评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来源: 厅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系统做好水利有关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根据《2020年辽宁省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计划》《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方案》《辽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办法》《辽宁省“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要求,省水利厅牵头组织编制了《2020年辽宁省“大禹杯(河湖长制)竞赛考评方案”》(以下简称《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征求11家省(中)直部门和3家临时议事机构意见,通过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经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二、主要内容

  《考评方案》分为适用范围、考评组织、考评内容、考核评定、赋分权重和考评程序。包括重强抓、补短板、强监管、综合评价和加减分项5部分内容。共52项考评指标、70项考评内容。

  适用于省政府对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大禹杯”竞赛活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以及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等工作的考评。各市政府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自评,汇总形成本市自评报告及得分。省(中)直有关部门对各市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定得分。省水利厅汇总形成各市综合得分,提出评优名单报省政府审定。考评结果按评分排名划分为“好”、“较好”、“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相关信息:辽宁省“大禹杯(河湖长制)”竞赛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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