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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问答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来源: 河库处

 

 

1、什么是河长制?河长制的起源是什么?

河长制是各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长制起源于江苏省无锡市。2007年太湖大面积爆发蓝藻,引发了江苏无锡水危机,敲响了生态警钟。当地政府认识到,水危机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统筹水上岸上、上下游、左右岸,更需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20078月,无锡市在全国率先实行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明确了11条考核办法,将79条河流断面水质的监测结果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即河长)政绩考核。“河长制”实施一年后,该市辖区内的79条河流考核断面达标率从53.2%提至71.1%,水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太湖水质显著改善。无锡市的做法受到广泛关注,江苏、浙江、江西等地结合各地实际,陆续探索实行河长制,并不断丰富完善了河长制的内涵。

 

2.此前,我省开展过类似“河长制”方面的尝试吗?

有过,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2010年,省委、省政府在辽河、凌河划定保护区,成立了保护区管理局,并以“河长”、“段长”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分管副省长与保护区有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定工作《任务书》,明确主体责任、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省政府成立辽河、凌河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省直14个厅委及沿河各市政府为委员单位,形成省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统筹机制。省政府领导亲自部署、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难点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河道治理保护资金,20102016年共落实省以上资金42亿元。四是建立考评机制。省政府把“两河”治理保护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评体系,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和综合评比制度。五是建立监督机制。把“河长”“段长”名单在辽宁日报上公示,明确责任,接受监督。省人大、省政协定期不定期检查“两河”治理保护工作。

经过几年的努力,辽河、凌河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辽河在“三河三湖”治理中率先摘掉重度污染的帽子,2014年辽河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流域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3.河道采砂备受社会关注,我省在采砂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河道采砂管理始终是水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切实加强采砂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了采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2011年以来,我省修订了《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采砂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厅印发了《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采砂权拍卖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有效建立和完善了采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有效强化了采砂管理前期工作。通过以上法规和文件,我省确立了采砂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3个前期工作环节,有效提高了河道采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管理的可控性。通过采砂规划将采砂活动与防洪、供水和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发挥了河道采砂的综合功能。通过采砂实施方案明确了现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使管理人员有所遵循,便于把握。

三是确立了采砂权市场运作机制。河道采砂权全部采取拍卖和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由各市组织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实施,使采砂权出让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是建立了水政公安联合执法的保障机制。目前,14各市和大部分县(市)均设立了江河流域公安机构,全省基本建立健全了水政与江河公安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2016年,水政公安联合查处违法违规采砂案件205件,扣押设备113台套,罚款113万元,有效地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保护了河道建设管理成果。

4.从我省工作方案看,没有设立村级河长,请问如何解决河道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你提出的问题非常好。

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重点在地方、关键在基层,为了较好解决基层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问题,从2012年开始,我全面完善乡、村两级基层水利管护队伍建设。按照11个水利站、11名水管员、1座小型水库2名库管员(1名全年、1名汛期)的标准配置了乡、村两级水管单位和人员。目前,全省共设立905个乡级水利站,聘用约9900名村级水管员和1370名库管员。并为乡镇水利站新建或维修了办公场所,配置了管理车辆等设备,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落实了水管员和库管员工资补助。目前,水管员、库管员充分地发挥了“宣传员、信息员和管护员”的“三员”作用,较好地解决了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5、各级河长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河长职责: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对河长制工作负总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责任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对流域(河流)或片区河长制工作及实施目标负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水质达标、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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