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人事处)初审,现将符合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324名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影响量化赋分的工作单位、学历、工作业绩、奖项、论文等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传、亲访或信函等方式向省水利厅人事处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62181459 传真:23863020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2018年符合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公示表
辽宁省水利厅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