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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2日   来源: 人事教育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82号)要求,现将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提名范围、条件

申请提名项目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并获得辽宁水利科技二等奖以上等次、201611日前项目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的项目。

二、申请提名程序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于416日前向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提出申请,经厅人事教育处审核、确认申请提名项目全部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提名要求后,在省水利厅网站及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按照《2018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在线填写、提交项目提名书,并按照规定报送纸质提名材料。

三、有关要求

申请提名函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提名项目获得辽宁水利科技奖时间、等级;

2.项目简介。不超过500字,包括技术创新、技术水平、应用情况、取得效益;

3.拟申请提名项目类别(辽宁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等级(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

4.项目获辽宁水利科技奖时公示情况及结果,是否存在争议等;

5.申请提名项目汇总表。

已推荐的2017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并参加了网评的,2018年不能提名。

拟提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 1. 提名项目汇总表

      2. 回避专家申请表

 

联系人:鲁晶   62181459/13940408165

 

                            辽宁省水利厅

                           20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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