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辽〔2017〕9号),现将2017年辽宁工程系列水利行业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评审通过人员不符合评审条件、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传、亲访或信函等方式向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62181459
传 真:024-23863020
通信地址:辽宁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