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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本溪多益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双岭水利枢纽工程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3日   来源: 法规审批处

本溪多益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我厅收到你单位双岭水利枢纽工程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延续。

  一、延续事项

  同意你单位双岭水利枢纽工程取用丹东市宽甸县沙尖子镇双水洞村五组浑江干流地表水作为一般水力发电取水水源,年取水总量537200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536立方米/秒。

  二、有关要求

  1.你单位双岭水利枢纽工程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发电量计量设施,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费。

  2.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并自觉接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3.你单位应当加大实施节水改造力度、加强用水管理,推进节约用水工作。

  联 系 人:梁松雪

  联系电话:024-62181303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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