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穿越浑河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同意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穿越浑河建设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项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有关建设管理要求按照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审查意见执行。
二、你单位应将施工方案报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应接受当地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不得向河道内排放生产及施工废水;加强与属地防汛部门沟通,如需跨汛期施工,应按要求编制度汛方案,报属地防汛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通知沈阳市水务局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沈阳市水务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三、你单位应加强涉河段堤防的安全监测,编制应急预案,当堤防出现沉降、裂缝等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沈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河道原貌,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未来该段河道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或防汛抢险,项目法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该项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水事权益及其他事宜,你单位应提前与有关单位协商,按照双方协议进行。
五、如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三年,如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应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六、本批复仅适用于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方面,你单位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附件: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关于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涉浑河建设方案暨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辽河库江河〔2023〕53号)
辽宁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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