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增设鱼圈沟等三处专用水文测站的请示》(盘水利〔2023〕16号)收悉。我厅委托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对《鱼圈沟、绕阳、后屯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技术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盘锦地区及辽河油田防汛对水文信息的需求,设立三处防汛专用水文站,即在绕阳河设立绕阳水文站监测绕阳河入盘锦市境内流量,在东沙河设立后屯水文站监测东沙河入盘锦市境内流量,在绕阳河设立鱼圈沟水文站监测绕阳河、西沙河汇入辽河油田曙四联流量是必要的。
二、同意在绕阳河新建鱼圈沟水文站和绕阳水文站,在东沙河新建后屯水文站,基本同意《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设水尺、界桩、水准点、标志牌等水文测验基础设施以及技术装备配置方案。
三、对新设立的专用水文测站,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辽宁省盘锦水文局,并按其要求及时报告工程建设信息。
四、专用水文站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及业务指导,执行国家规定的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保证水文监测质量。
五、专用水文测站建设及运行期间,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文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按照《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水利部51号令)相关要求做好水文资料汇交工作。
辽宁省水利厅
2023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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