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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 朝阳县

葛洲坝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依你公司申请,我厅受理了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取水许可申请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取水许可。

  一、项目概况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辽宁省本溪县和明山区境内,电站装机容量为1800MW,安装6台单机额定功率300MW立轴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工程上水库坝址位于明山区金坑村,正常蓄水位688米,死水位657米,调节库容1113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1205万立方米。下水库位于本溪县羊角沟下游河段,正常蓄水位251米,死水位222米,调节库容1176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1418万立方米。工程为日调节电站,连续满发利用小时数6小时,所需发电库容1100万立方米,根据生产模拟结果,设计年发电利用小时数1284小时。

  本项目取水水源为观音阁水库,取水口位于太子河主河道上松树台水电站库区右岸边坡内。泵房出水口至下水库的补水线路长5.65千米,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24°1'48.35",北纬41°21'50.15"。

  二、批准事项

  1.同意本项目施工期(共9年)累计净取水量842.9万立方米,年最大净取水量284.4万立方米,供水保证率75%。考虑30%输水损失后,施工期需观音阁水库累计供水量1204.1万立方米,最大年供水量406.3万立方米。

  2.同意本项目初期蓄水期(28个月)累计净取水量1743.9万立方米(含初期蓄水期施工取水量),供水保证率75%。考虑30%输水损失后,初期蓄水期需观音阁水库累计供水量2491.3万立方米(含初期蓄水期施工供水量),最大年供水量1067.7万立方米。

  3.同意本项目正常运行期年净补水量135.4万立方米,供水保证率95%。根据工程设计调度运行原则,全年分两次利用观音阁水库补充水损备用库水量,其中,4月净补水65.0万立方米,10月净补水70.4万立方米。考虑损失30%后,正常运行期需观音阁水库每年4月供水92.9万立方米,10月供水100.6万立方米,全年合计供水193.5万立方米。

  4.其他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关于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执行。

  三、其他要求

  1.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初期蓄水期、正常运行期取水工作试运行1个月内,向我厅分别报送核发取水许可证申请,同时提交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材料,经我厅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我厅将根据工程进度和取水工程运行验收意见,分阶段发放取水许可证。

  2.你单位应按规定安装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保证数据传输设备良好运行,保证项目取水信息实时传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对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3.取水工程运行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4.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按照节水评价要求,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

  联系人:梁松雪 15840083880

  辽宁省水利厅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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