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露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厅收到你公司利用矿排水工程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延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阜新露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矿排水工程,对六家用水户供水,分别为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阜矿集团煤矸石热电厂、阜新鸿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圣洁水洗有限公司、阜新楷润酒店综合服务处和阜新矿业集团。
二、批准事项
同意延续你公司年许可取水量450万立方米,最大日取水量1.25万立方米,用途为发电生产及其他工业服务业供水。
三、有关要求
1.你公司应切实保障利用矿排水工程在线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传输至省级数据接收平台。
2.你公司应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并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3.你公司应当加大实施节水改造力度,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费。
联 系 人:梁松雪 兰鑫月
联系电话:024-62181303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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