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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来源: 建管处

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3月,辽宁省水利厅在处理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二标(水利云数据中心及项目总集成)招投标投诉中,该项目招标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国家关于安全可靠的政策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在评标公示期间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时,未严肃认真复核、未纠正错误,导致招标、投标、中标结果无效,被责令重新招标。经研究,给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招标人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肃认真处理质疑投诉;严格专家库建立和专家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全流程行为和程序,确保工程招标质量,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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