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资讯详细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办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网上注册和更换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来源: 建管处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加强我省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规范造价执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133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建设202278号)的规定,我省将对新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人员和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人员,办理网上注册和更换电子证照的业务。

  以上人员可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平台https://www.lnzwfw.gov.cn)搜索栏里,输入“二级造价师”关键词语,在“初始注册”中办理电子证照注册和更换申请。

  联系人:张兆希、陈长浩

  联系电话:62181468、62181008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