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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来源: 法规审批处

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辽宁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24年实施方案>的请示》(辽汛保字〔2024〕1号)收悉。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2023〕282号)等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一)监测能力提升

  对海城市、岫岩县、新宾县、抚顺县、清原县、本溪市区、本溪县、丹东市区、东港市、太和区、义县、鲅鱼圈区、盖州市、辽阳县、灯塔市、宏伟区、太子河区等17个县(市、区)的70个自动监测站增设卫星通信信道。

  (二)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

  1.小流域“三算”能力建设。主要包括算据建设、算法建设和算力建设。算据建设方面,通过梳理集成小流域治理单元基础数据、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和沟道断面补充测量、L2级地理空间数据建设,构建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数据底板。算法建设方面,开发降雨异常识别模型和降雨数据融合模型,完善构建水文动力学等模型(包括分布式水文模型和当地经验模型);开发重点地区水动力学模型、简化洪水淹没范围与水深分析模型、三维数字化场景模型。算力建设方面,补充建设可以满足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功能数据存取需求的高可靠存储,补充建设主要包括块存储、文件存储、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及演示设备;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2.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功能建设。充实完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实现预报更精准、预警更全面、预演更实用、预案更落地的建设与服务目标。

  (三)基层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在全省55个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市、区)开展行政村标准化建设,开展培训、演练,修订55个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发放宣传手册27500册、宣传栏110个、警示牌110个、明白卡55000张,配置入户型简易雨量报警器165套、手摇报警器110个、锣220个。

  二、投资概算

  核定工程总投资为3706.50万元。

  三、其他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项目“四制”,精心组织实施,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尽早发挥功效。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4月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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