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2年7月,辽宁省水利厅印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沈大下行K390+301钢梁桥改造工程跨越浑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辽水行审〔2022〕219号),同意新建桥梁后拆除老桥改造方案;2023年12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保留长大铁路浑河桥桥体的函》建议保留西侧下行桥桥体并拟改建为浑河慢行桥;2024年2月,《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保留长大铁路浑河桥的函> 的复函》(沈铁建设函〔2024〕75号)基本同意保留既有钢梁桥方案并提出保留条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保留长大铁路浑河桥的函>4月16日,你单位报送了《关于申请批准沈大下行K390+301钢梁桥改造工程(变更)跨越浑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沈指函〔2024〕23号)。经审查,基本同意该项目变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有关建设管理要求按照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审查意见执行(见附件)。
二、既有梁桥改建景观桥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设计方案,履行桥梁及相关配套设施改建程序。施工前,具体改建方案应报省水利厅另行审批。
三、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活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其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该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由你单位提前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并按照双方协议实施。
五、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如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六、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七、既有梁桥产权单位应与沈阳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明确既有桥梁权属、责任、具体管理单位等有关事宜,按照协议约定由桥梁管理单位负责桥梁改造、维护管理、安全责任等。
八、本批复仅适用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方面,你单位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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