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资讯详细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地下水应急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来源: 法规审批处

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依你公司申请,我厅于2024年7月8日受理了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地下水应急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地下水应急取水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地下水应急取水工程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隶属于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古城子镇,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要产业的现代化产业公司。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2万t/a石油针状焦加工装置、20万t/a特种白油精加工装置、20万t/a生物柴油装置、20万t/a灵活针状焦装置、30万t/a高芳烃环保橡胶增塑剂装置、50万t/aDAO加氢精制装置、100万t/a环烷基馏分油加氢精制装置、350万t/a重交沥青装置、260万t/a全域化沥青装置、120万t/a溶剂脱沥青装置、18万t/a硬质沥青成型装置、2万t/a硫磺回收及酸性水汽提联合装置、80万t/a炼化油浆精细分离装置等。本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取自宝来生物厂区内7眼浅层地下水水源井。

  二、批准事项

  同意你公司地下水年总水量413.74万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411.51万立方米,生活用水2.23万立方米其他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关于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地下水应急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辽河库〔2024〕125号)执行。本决定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生效。

  三、有关要求

  1.本项目属于应急供水,待辽西北输水(北镇分水口—盘锦)工程竣工运行后,当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二期二步)出现水量富余,且供水管网建成后,由市政府统一调配市政水源,宝来生物取水水源须改为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原地下水源进行关停。

  2.按照规定,你公司应向我厅提交发放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我厅同意后发放取水许可证,并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

  3.你公司应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在线计量设施,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传输至省数据汇集与运维平台。

  4.你公司应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并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5.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联系人:梁松雪兰鑫月

  联系电话:024-62181303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9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