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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2024年第二批(总第十二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 厅监督处

  按照《辽宁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辽水监督〔2022112号)规定,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推荐和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拟授予辽宁大孤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公示名单见附件)。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方式实名向省水利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41023日至1031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电话:024-62181308

  附件:辽宁省2024第二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公示名单

  

辽宁省水利厅

20241023

  

附件

辽宁省2024第二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公示名单

辽宁大孤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泓诚峻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南河沿排灌站

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红旗水库

辽宁立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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