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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征求《辽宁省水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 法规审批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水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明确水行政许可职权的依据、条件或标准、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办结时限、实施机关,我厅组织编撰了《辽宁省水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现向社会全面征求修改意见。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请联系厅法规审批处。

  联系:赵洪旭

  联系电话:024-62181403

  17277792046

  :757347276@qq.com

  附件:《辽宁省水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4日

《辽宁省水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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