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推进我省水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法、合理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辽宁省水利厅起草了《辽宁省水利厅第二批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文、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水利厅法规审批处。
联系人: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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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辽宁省水利厅第二批水土保持等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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