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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辽宁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 厅人事处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水人〔2024〕26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人事处)初审,共有223人符合申报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现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包括工作单位、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奖项、论文等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结合本年度审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评委会办公室查询科技部相关资料,咨询省科技厅和省直相关部门及其职称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评议并经厅党组审议决定,对申报材料做出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奖项问题

  1.科技部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目录中奖项视为省部级奖项。目录中包括的水利类奖项有: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农业节水科技奖。其他如有设置水利门类的奖项,获奖成果必须与水利及报评专业密切相关。

  2.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与水利业务密切相关的工作类奖项(如:住建厅设立的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视为市厅级奖项。

  3.以国家部委、省、市人民政府名义设立颁发的奖项视为省部级、市厅级奖项。

  4.同一名称奖项,省、市均设立的(如: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颁发机构分别为省科协联合省人社厅、市科协联合市人社局),省级奖项视为市厅级,沈阳、大连作为副省级城市,参照市厅级奖项,其他地级市奖不视为市厅级奖项。

  5.省级社会力量设立的经本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奖项视为市厅级奖项,(如: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辽宁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和优质结构奖等),且获奖成果需与水利及报评专业密切相关。

  6.除业内认可奖项规定的额定人员外,省部级奖项额定人员为一等奖前11名,二等奖前9名,三等奖前7名;市厅级奖项额定人员为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

  (二)著作期刊问题

  期刊及著作出版社以新闻出版总署查询结果为准,国外出版社需提供详实的查询证据,除此之外,不视为有效业绩。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评审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传、亲访或信函等方式向省水利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62181411传真:024-23863020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辽宁省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表

  

辽宁省水利厅

20241128

附件:辽宁省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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