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水合〔2021〕20号),经高校自评申报、市级初审推荐,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局联合对28所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节水型高校的学校进行复核验收。现对符合《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的20所高校(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授予“节水型高校”称号。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省水利厅反映。
联系人:李洪利
联系电话:024—62181839
附件:辽宁省2024年度节水型高校名单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辽宁省2024年度节水型高校名单
1.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沈阳医学院
3.沈阳音乐学院
4.沈阳建筑大学
5.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6.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7.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8.大连工业大学
9.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10.大连科技学院
1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12.大连大学
13.大连财经学院
14.大连民族大学
15.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6.锦州医科大学
17.辽宁工业大学
18.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19.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0.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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