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授权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docx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