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依你公司申请,我厅于2024年12月31日受理了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申请书。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延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一个地表水源和两个地下水源,负责向盘锦市城区供水。地表水源为大伙房输水工程,取水地点分别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辽东湾和盘山县吴家镇,年取水量为11716.5万立方米;地下水源分别为石山水源和高升水源,其中石山水源位于盘锦市石新镇,高升水源位于盘锦市高升镇。石山水源工程设计年供水能力1825万立方米,1995年首次取得取水许可,许可水量1825万立方米;高升水源工程设计年供水能力2190万立方米,1995年首次取得取水许可,许可水量1095万立方米。2014年大伙房输水工程通水后,对石山水源和高升水源进行了压采,水源调整为备用水源,石山水源备用许可水量为365万立方米,高升水源备用许可水量为350万立方米。
由于盘锦市城镇用水需求不断增加,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供水已无法满足城市用水需求,需要应急增加石山水源和高升水源取水量,对盘锦市城区进行应急供水,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石山水源有水源井12眼,年应急取水量766万立方米,日均取水量2.1万立方米;高升水源有水源井24眼,年应急取水量为694万立方米,日均取水量1.9万立方米。
二、批准事项
同意延续你公司年取水量13176.5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大伙房输水工程)11716.5万立方米、地下水(石山水源、高升水源)146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供水制水。
三、有关要求
1.你单位应在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工程或大伙房输水二期二步工程对盘锦实现供水后,将石山水源和高升水源调整为应急备用水源,石山水源年许可水量调整为365万立方米,高升水源年许可水量调整为350万立方米。
2.你公司应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传输至省数据汇集与运维平台。
3.你公司应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并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你公司应当加大实施节水改造力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
联系人:王天一兰鑫月
联系电话:024-62181301024-62181303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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